施放升空气球活动的申请与审批
来源: 施放升空气球活动的申请与审批   发布时间: 2015-03-03 10:52   2431 次浏览   大小:  16px  14px  12px
施放升空气球活动的申请与审批

 

具有《施放气球资格证》和《施放气球资质证》是开展施放升空气球活动的必要条件,但并不是具有两证就可以随意开展施放升空气球活动。在开展施升空气球活动前,还必须按照《空管条例》和《办法》的规定提出申请。施放升空气球活动必须在施放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气象主管机构或者其委托的县及气象主管机构批准的范围内进行。施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的应持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气象主管机构或者其委托的县级气象主管机构的批准文件向飞行管制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施放。
一、施放升空气球活动的要求和条件
1、施放升空气球的单位必须具有《施放气球资质证》,操作人员必须具有《施放气球资格证》。
2、施放升空气球作业的操作符合有在规范和标准。
3、施放地点的选择必须符合规定。
4、球体和携带物上必须设置识别标志。
5、系留升空气球必须安装快速放气装置。
6、必须符合适宜的气象条件。
7、施放系留升空气球的高度符合规定要求。
8、施放系留升空气球必须确保系留牢固。
二、施放空飘气球活动的申请
对于施放空飘气球活动的申请,主要有以下要求:
1、拟进行施放空飘气球活动的单位必须具有《施放气球资质证》。
2、施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申请人至少提前5天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气象主管机构或者其委托的县级气象主管机构申请,至少提前2天向飞行管制部门申请;施放系留空飘气球至少提前3天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气象主管机构或者其委托的县级气象主管机构申请。
3、申请施放系留空飘气球,必须按要求填写由省级气象主管机构印制的《施放气球作业申报表》一式二份;申请施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填写《施放气球作为申报表》一式三份。《施放气球作业申报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施放单位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作业人员姓名;气球的类型、数量、用途和识别标志以及灌充气体种类等;灌充地点、施放地点、系留空飘气球的系留高度;开始施放和结束施放的时间;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姓名和联系电话。
4、在提出施放广告气球申请时除了填写《施放气球作业申报表》外,还必须提供施放单位的资质证复印件和作业人员的资格证复印件。
5、取消施放活动的,施放广告气球单位应当及时向行政许可机构报告。
6、更改施放时间、地点或者数量的,施放广告气球单位应当重新提出申请。
三、施放广告气球活动审批应注意的问题
在进行施放广告气球活动的审批中要注意以下问题:一是受理施放广告气球作业申请的气象主管机构首先必须审查施放单位是否具有资质证,参与施放的人员是否取得资格证。二是对施放广告气球作业申请的审核,主要审核其施放地点是否符合要求,在施放时段内施放地点的气象条件是否符合要求。三是受理申请的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按照职责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日内对申请作出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