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资质证必须具备和符合有关条件和要求的问题
来源: 成都舜彩空飘气球广告公司   发布时间: 2013-08-15 11:13   1246 次浏览   大小:  16px  14px  12px
申办资质证必须具备和符合有关条件和要求的问题

 

申办资质证必须具备和符合有关条件和要求的问题
1)关于独立的法人资格。“独立的法人”是指依法独立享有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这是区别于非法人组织的根本所在。法人具有三个特征:其一,它是独立的组织,其民事主体资格与组成该法人的自然人的民事主体资格是彼此独立的,无需依靠其他组织和单位而独立存在。如工厂的车间及机关、公司的内设机构等都不是独立的组织,不能成为法人,也不具务法人资格。其二,它有独立的财产。法人的财产独立于其出资者的其他财产。其三,它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如母公司的子公司具备这个法律特征,就属于独立的法人,而分公司就不具备法人资格。从事施放广告气球的单位必须是经过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法人单位。其他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等,都不能申请《施放气球资质证》。
2)关于固定工作场所和危险气体的运输、使用和存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因为在灌充气球中一般使用的是压缩气体,而且社会上施放的广告气球绝大多数灌充的是氢气,氢气易燃易爆的特性更增加了气球的危险性。即使是氦气,因为一般压缩在钢瓶中,对公共安全也具有潜在的威胁。作为开展对公共安全具有潜在的影响的施放广告气球单位,必须具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和联系电话、储存、运输、使用危险气体的库房和工具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标准以及国家有关规定。
3)关于作业人员素质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在从事施放成都广告气球活动中,没有一定数量具有作业资格的人员,不仅难以承接和开展施放气球活动,而且在发生意外情况时也没有能力处置,此外,在现场没有一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人员,难以及时处理较为复杂的意外情况。即使在发生意外后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及时赶到,也难以弥补损失。具有施放广告气球资格的作业人员虽然通过了上岗培训,但只是掌握了施放气球相关的最基本的知识和技能,对处理较为复杂的意外情况,这些知识和能力是不够的。所以,《办法》对施放气球单位人员的整体数量和素质做了较为明确的规定,规定在取得《施放气球资格证》人员中。“相关专业”是指与施放广告气球作业密切相关的气象、物理、化学、化工、消防等专业。
4)关于器材的设备。这些器材和设备包括灌充设备、防火设备、防静电设施、警示标志、快速放气装置、系留绳索、配重物、储气钢瓶、库房和防雷装置、通信工具和运输工具等。不得使用不符合技术规范和标准和器材及设备。
5)关于保障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第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下列职责,一是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是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四是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隐患;五是组织制定并施工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六是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企业,必须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第十条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单位,其生产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相应的许可,必须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对从事施放广告气球活动的单位来说,以上规定是必须严格执行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的制定不能照抄照搬和应付办证,要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明确安全注意事项,应急处理措施、安全责任划分、监督检查程序、考核奖惩规定等内容,这些内容必须具有可操作性和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有效性。